嚮往聖潔遺落的十字架


喬治·福克斯日誌:

Rose

第十三章  查理王朝的第一年

-- 一六六O 年 --

星期六那天我來到布里斯它。前一天有一群帶鎗的兵士到聚會中來,行動極為粗野。他們毆打會中朋友,憤怒地把他們趕出果園,並威嚇他們不可再來此地。看情形市長和部隊長官合夥要和朋友會人作對。

當朋友們告訴我他們在城裹所遭遇的,市長和兵士們怎樣地恐嚇他們,而兵士們在前一天怎樣粗暴地對待他們 ???? 我就差人約請朋友會的比叔哥特尼士比比奧特諸人前來,吩咐他們往見市長和市議員,要求他們,他們既然已破壞了我們的聚會,就應該讓朋友會租用市政廳為聚會場所,朋友
會願納年租二十鎊,作為救濟貧民資金,而當市長及議員們需要在市政廳商議事務之時,朋友會可以不在該地開會,除了是星期日的聚會。

朋友們聽見這話均覺駭異,認為他們果然前往向市長及議員們提出此議,必被當作發瘋無疑。我說不然,此舉對貧民確有益處;而且主指示我吩咐他們如此進行,他們雖心中不願,但終於同意遵照我的意思前往。

當他們把這件事向市長陳述後,市長表示他個人同意此議,但不便一人作主;並向他們建議租用另一所大廈,但他們認為不大適用而未加接受。

他們告辭出來,市長的態度非常友善,他們覺得主的能力已克服了他。我勸告他們也往見那指揮當地部隊的上校,向他陳述他的兵士們的兇暴舉動,持械騷擾那些等候崇拜主的無辜人民,但他們畏縮不願前往。

第二天(星期日)早晨,我們到果園聚會,這地方就是最近兵士常來騷擾的地方。當我宣講真道過了一會兒之後,一大群粗野兵士和暴民走進來,有的手中持著出鞘的劍。旅店主人故意讓他們的一些人喝醉,有一人起誓要殺掉講道的人;他穿過人群走近前來,距離我只有兩碼,停留在上面提起過的那四個朋友面前(他們原應該聽我的話往見上校),開始向他們爭吵。忽然我看見他收劍入鞘且走開了,因為主的能力管制著他和他的夥伴。我們有了一次蒙恩的聚會,大家覺得主的永恆能力和我們同在。

往下一天,那四位朋友去看上校,上校把那些騷擾我們的士兵召來,在朋友們面前砍傷了幾人。我聽到這事就責備朋友們不該讓上校做出那樣的事;假使他們按照我的意思於星期六往見上校,也許可以避免他砍傷兵士的事,並避免聚會時所受的騷擾。但從此主的能力管制住那些迫害和狠心的人,我們在那邊的聚會得以平靜地進行,不受干擾。

這時在布里斯它附近比奧特家裏也有一大聚會,參加的人數據估計約有數千。除了附近朋友會人之外,還有一些浸會和不奉國教信徒以及他們的教師前來參加,此外布里斯它附近好些敬虔的人也來了。不與會的人都說這城成為一個空城了,因為許多人出來參加聚會。聚會非常肅靜,詐多榮耀的真理向人彰顯出來。

我們和那些主張『不完全』的牧師及信徒們多所辯論。我蒙啟示向他們宣稱亞當及夏娃在未墮落前是『完全』的,而上帝所創造的一切在祂眼中都是美好的,也都蒙祂降福。『不完全』是從墮落來的,從人和女人之聽從了那違背真道的魔鬼而來的。律法雖未使任何事物達於完全,它卻為盼望鋪設道路,這盼望就是基督,祂摧毀了魔鬼和他的工作--那叫人和女人成為『不完全』的工作。

基督向祂的門徒說,『你們當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而這位本身完全的祂所以降世,乃要使人和女人再成為完全,使他們回復到當初上帝創造他們的境界。所以祂是破壞的修補者,上帝與人和好的中保。

為了使一般程度較低者都明白這道理起見,我就用了一個淺顯的比喻 ﹕ 一對老人家的房屋給敵人破壞了,因此他們和他們的兒女都受風雪的侵襲。有些人來了,偽稱為修補工人,答應代為修葺房屋,索價若干,但等他們拿到錢後,揚長去了,塌壞的房子和先前一樣。

同樣的事發生了兩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來的人都偽稱代修舊房子,每次把錢拿走了,然後喊說無法重建房子,破壞的不能修補,因為此地並無『完全』。他們告訴那一對年老的人,在今生是無法使房子重新『完全』地建立起來的,雖然他們已取得了重建房子的酬金。

這樣,所謂基督教界各派的牧師們都佯作要建立亞當夏娃的那倒塌了的房子;但當他們向人收取錢財後,他們卻說重建的工作不可能在此地『完全』實現,所以損壞了的房子一仍舊貫。但發告訴眾人,基督所以降世,是為要無代價地完成這件工作;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且回復人和女人在未墮落前所有的上帝的形象,就是使他們的房子再成為『完全』,恰如當初上帝所創造的一樣;而天人基督之完成這工作是不索代價的。所以人人要仰望祂,凡接祂的都要與祂同行,祂是生命,本體,最初,最終,萬古的磐石,萬代的根基。

這時孟克將軍指揮下的士兵在許多朋友會的聚會地方大事騷擾,我們向他提出控訴,於是他頒發命令以約束屬下士兵的行動,命令如下:

『茲禁止官佐及士兵干擾貴格派信徒之和平聚會,蓋此派信徒之行為與國會及英國聯邦之利益並無抵觸。』
一六五九年三月九日 ?????????????????????? 孟克.喬治

我們從此地又往條克斯巴利及烏斯特,沿途訪問朋友會會友。城市中酒醉之事如是之多,是我過去所不曾遇見的,因為當時正是選舉國會議員之時呢。在烏斯特地方主的真道充滿,居民多能守道,朋友會會友都頌讚主;我看見土地本身亦在歡呼。

可是許多人心中存著疑慮憂懼,盼望王朝恢復,一切改觀。他們詢問我對時局的看法,我告訴他們主的能力掌管一切,祂的光照耀萬物;祇有假冒為善,對上帝不忠實的人和迫害者,才會覺得恐懼。

我在勒定時頓覺痛苦,那時人心惶惶,不知道將要發生的什麼,誰將統治國家。說告訴他們主的能力掌管一切(因為我靠這能力過活),不論誰來,祂的日子必然照耀;不管王朝是否恢復,凡愛主和對祂忠誠的人必蒙眷佑。因此我勸告朋友們祇須對主存畏懼之心,並住在那統治一切的能力中。

烏斯特我又出發訪問朋友,一直到了巴格里,以後從那裏往勒斯特郡杜拉敦,訪問我的親戚。一個名叫柏吞的法官知道我有一匹好馬,居然發下拘票,要搜捕我和我的馬匹。但在他的差人到達之前我已離開,叫他的惡謀不能實現。

我又經過特告魯斯,是士溫寧吞,和肘德被,訪問朋友,發現朋友當中有一個從前負責關禁我的獄吏,現在卻接受了那從前我為了它的緣故在他手下被囚的真道。

經過德被郡諾定昂郡,我到了悉德山,在附近一帶訪問朋友,參加他們的聚會。以後到約克郡巴爾拜,我們的年會假那邊基蘭君的一個大果園舉行,約有數千人參加這一大聚會。

第二天早上我聽說有一隊騎兵奉命從約克開來,要解散我們的聚會。而新招募的民兵將與他們同來。我到會場中去,站在一條大凳子上,講了些話之後,兩個喇叭手上來,在我旁邊大吹喇叭,那個帶兵的隊長則高喊口號,『向左右分開,讓路!』於是馬隊向我走來。

我正在主的大能力中宣講永恆真理和生命之道。那隊長吩咐我下來,因為他的責任是來解散我們的聚會。

於是我告訴隊長大家都知道我們是一群和平的人,常常有類此的大聚會;如果他以為我們的聚會是含有敵意的,請他在我們當中進行搜查,若發現有人攜帶武器,就讓那人受處分好啦。

他說我們的聚會必須解散,因為他連夜趕路來此,為的就是要解散我們的聚會。我問,他這樣雄糾糾地騎馬持械,走在這許多手無寸鐵的男女之間,究竟有什麼威風可言?如果他肯安靜片刻,我們的聚會也許再繼續二三小時,即可結束,結束之後我們將靜悄悄地離開,正如我們靜悄悄地前來一樣。我們的人數既如是眾多,附近一帶地方確無法容納,所以大家必得在當夜各回本家去。

他說他不能留下來等待聚會結束,郤必須在他走以前解散聚會。我就要求如果他本人不能留下,他可以留下五六名士兵,監視我們的聚會是否在安靜中進行。他說他可以給我們一個鐘頭的時間,同時留下六名士兵。於是他領著他的隊伍走了。朋友們給那些留下來的士兵和馬匹一些吃的東西。

隊長走後,留下的士兵告訴我們,如果我們願意的話,聚會可以延長到夜間。但我們只再延長三小時;這是一次榮耀及富有能力的聚會,困為活的上帝降臨在我們當中,而『種子』基督勝過一切。朋友們都以祂為基石,把自己建立在上面,並接受祂的榮耀屬天的教訓。

會後朋友們在和平中分散,大家因主的同在大得安息,並因主能力之賜予此等力量而充滿喜樂。 好些民兵也留下來,因見隊長和他的隊伍沒有解散我們聚會,都很惱怒,咒罵隊長及士兵。事後探知這些人當日對我們原存著惡毒的意向,可是軍隊非但不幫他們,反而保護我們,阻止了他們所籌謀對我們不利的行動。

這隊長原是一個暴厲的人--就是在蘇格蘭對我說如果他奉上帝命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或奉土耳其人命令處決基督徒,他必執行命令的那人。可見是主的顯著能力約束著他和他的隊伍,同時約束著那些妒忌的民兵,叫他們不能傷害我們或破壞我們的聚會。

第二天在溫斯衛持和一些當牧師的朋友及其他的人有了一次屬靈的聚會,然後分手。當他們經過鄉郊時有幾個人被捕,因為在我們第一天聚會時蘭柏德的軍隊潰敗下來,在鄉郊造成混亂的局面 ;幸而這次朋友們被拘禁的時間並不太長。

當我前往參加聚會時,有幾個人來諾定昂郡司奇拜見我,他們要投蘭柏德部下從軍,想買我的坐騎。我拒絕賣給他們,因此他們很生氣,多方恐嚇,但我告訴他們上帝將擊散他們,果然在三兩天內他們潰散了。

在主的能力中,我又從溫斯衛持來到巴吞院,在那裏有一次大聚會;以後到泰勒的家,又到司奇吞;朋友會男會友從許多郡縣到此參加大會,討論有關教會問題。

有一朋友不穿上衣走過鎮上,宣佈真道,被人毆打。另外一些朋友前來見我,也都遍體鱗傷。當我走在街上時,有一個暴徒跟著我企圖行兇,但被阻止。我們的聚會在安靜中進行。

參加這會的朋友是從全國各地方來的,因為召開這會的目的是討論有關海內外教會的事務。數年前當我在北方時,我被感動向朋友們建議召開此會,因知在國中許多地方朋友們蒙受災難,他們的貨物被人違法奪取,而他們不知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或索取合理賠償。及至此會成立之後,朋友中有曾任行政官及有法律知識者前來參加,指導朋友們收集被迫害證據,向司法當局及國會提出。

這會繼續工作達數年之久,好幾個法官及軍隊隊長欲加破壞,但當他們明白了此會目的,看見朋友會人捐款救濟貧窮的賬目,以及我們如何幫助其他郡縣和海外朋友們,如何為貧窮的人著想,叫這些人不成為各教區的負擔等等事工,他們不能不承認我們所做的就是他們應做的工作,於是對我們非常友善,稱頌朋友們的行為。

有的時候貧民來求救濟的有兩百人之多,他們等待我們聚會的結束(因全國都知道我們的恤貧工作);會後朋友們就向糧食店購買大批麵包,分散給眾貧民,每人一份,不管有多少人;因為聖經教訓我們,『向眾人行善,但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6:10)。

這會以後我至各聚會處訪問朋友,一直來到蘭加斯德;我往威地斯的家,又往安賽,在那裏召開衛斯特摩蘭昆布蘭,和蘭卡郡諸地朋友會的大會。會議在安靜中進行,大家感覺到主的同在。我和威地斯一同回去,其他的朋友都分散,在基督的生命與能力中大得安息,獲得力量,建立在祂——天上的聲石和基礎--之上。

黨二天我往斯窩司摩耳豪季爾客的士與我同行。在那裏不久,當地法官布特即遣派警長和三名衙役領拘捕令前來抓我。對這事我已先有預感;當時我同理查遜菲爾瑪加烈在客廳裏,瑪加烈的僕人進來告訴她有人前來搜查軍火,他們假藉這名義已進入寢室去了。

當時我被感動出來見他們,正碰著他們的幾個人,就同他們講話,有人問我的姓名,我告訴他們,他們就動手抓住我,說我就是他們所要的人,並把我帶往烏爾斯敦

當夜他們把我關在警吏的家,用十五六名警衛守住我;有些坐在爐邊,怕我從煙囪逃出。他們都是想入非非。這班人極其野蠻無禮,不許我和朋友們交談,或接受他們送來的必需品;卻暴厲地趕走他們,嚴密地看守著我。他們非常惡狠,以我的事為大事。有一個衙役說他不相信一千人的力量能抓住我,另一衙役說,如果菲爾法官還活者,而他奉命抓他,必甚樂意執行。

第二天早上約六時,我穿上靴子並帶了馬刺,要和他們往見法官。他們把馬刺去掉,並從我口袋中拿去小刀,催促我上路,經過市鎮,同一隊馬隊和許多別人一起走,不許我等待我自己的馬匹。

同他們走了約略有四分一里路,有一些朋友和菲爾瑪加烈及她的兒女們趕來見我,大隊馬隊把我圍在當中,他們忿怒地狂叫說,『他們是否來搶救他?』這時候我對他們說,『這是我的頭髮,還是我的肩背,這是我的臉頰,你們打吧!』這幾句話似乎使他們的火氣稍為降低一些。

於是他們拉來一匹小馬,兩個人抓著我一條腿,把我的足納入鞍蹬, 另外兩三個人抓我另一條腿,這樣把我送上馬背,叫我坐在鞍後,他們拉著馬的頭絡走,我卻沒有可拉住的。離城一些路程之後,他們鞭打這匹小馬,使牠跳踢疾馳,把我翻下馬來。我告訴他們不應如此欺侮牲畜。他們卻因我翻下馬來而狂怒,再抓著我的腿和腳,仍然送上馬背上的鞍後,拉著馬再走約兩里路,來到一大海灣,地名叫著卡特福

這時有人把我自己的那一匹馬送來;此地水深,他們的小馬不容易把我渡過去,由於他們當中一些人的催促,所以他們就允許我騎上自己的馬,並把馬拉過了水。有一個兇惡的人跪了下來,舉起雙手,感謝上常把我交在他們手中。

來到沙灘上時,我告訴他我有權選擇一位法官來處理這案,可是那名叫毛特的衙役和其他衙役都喊說,『否,你沒有這權利。』於是他們把我帶到蘭加斯德,約有十四里路遠近;他們以為他們是勝利了,這時我忽然被感動,在祂的勝過一切的能力中,唱出讚美祂的詩歌。

到了蘭加斯德,看見當地人心激動,我站立著,懇切地瞧著他們;有人喊叫說,『看他那對眼睛!』過一會兒我開口向他們說話,他們顯得溫和一些。有一個年輕人上來,把我帶到他家。不久軍官們就帶我上布特上尉的家去,布特就是那出令逮捕我的法官,同時在一起的有好幾個別人。

進去的時候我說,『願你們各位平安。』布特問我為什麼在這樣混亂的時期到此地來。我回答『為的要訪問弟兄們。』他說『可是你到處舉行大聚會。』我承認真是如此,但告訴他說,舉國皆知我們的聚會是和平的,而我們是一群和平的人。

他說我們往往從人們面上看見了魔鬼。我告訴他如果我看見一個醉漢,一個咒罵的人,或一個乖張暴躁的人,我不能說我從這樣一個人看見了上帝的靈。他說我們發言攻擊他們的牧師。我告訴他當我們還像掃羅,在祭司們的影響下,帶著書信往來之時,我們不曾被稱為敗壞風俗或製造黨派的人,但當我們以良心對待上帝和人之時,我們就被稱為可憎惡的人,正如同保羅一樣。

他說我們很能夠發揮我們自己的意見,他不願意同我爭辯,但要限制我的行動。我要求知道憑什麼理由,和由誰的命令,他可以出拘票逮捕我;同時我控訴警吏和衙役在拘捕我之後對我所加的侮辱。他不留意我的控訴,卻說他奉有命令,但不能讓我觀看,因他不能洩露國王的秘密;還有,他說『一個囚徒是不許看自己所犯的罪案的。我說這話不能成其為理由,因為若如此則『犯人』怎能替自己辯護?所以我必須有一份控訴我的案由。他說曾經有一位大法官因某法官以案由出示犯人而加以科罰;最後又說『我雖是一個新法官,但我有一個老師爺。』

於是他喊來了他的老師爺,吩咐說,『準備好了嗎?拿出來;』他說的是那份案由。可是他並沒有準備好。他又說我是一個擾亂國家的人。我卻告訴他,藉者主的能力和真道,我是一個造福國家的人;一切有上帝之靈的人都可見證。他又指責我是國家的敵人,企圖製造新的戰爭,使國家再陷於血泊中。我告訴他從來不曾學習過兵法,對於這一類的事恰像小孩一樣無知,因此並沒有什麼可隱藏的。

這時那師爺拿了案由出來,法官吩咐召來典獄,把我押往牢中暗室,不准有人前來看我,卻須嚴密看守,待有了國王或議會的命令,始可釋放。

知道了案由中對我控訴的要點之後,我就草擬一份答辯書,為我自己的無辜辯護,內容如下 ﹕

『我是在蘭加斯德布特法官下令逮捕的囚徒,我不能得到一份指控我的案由,但根據我所聽到的案由內容,所控各點均非事實 ﹕ 關於指我為國家治安的破壞者,國王的敵人,並說我與人同謀叛亂,圖陷國家於流血鬥爭中,凡此種種,均屬無稽,不能不在此鄭重否認。

『我並不是一個破攘國家治安的人,亦無任何行動足以引起此種嫌疑。過去我在國中亦曾受同樣指控;當克倫威爾時代我被誣控企圖以武力反抗他的統治,事雖毫無根據,但我終於被當作囚徒解往倫敦,站在他面前接受訊問;我曾為自己表白立場,否認以屬世武器攻擊他或任何人,因為我的武器是屬靈的,這武器將終止戰爭,導向和平。我向克倫威爾如此聲明之後,既蒙省釋。

『這事以後我又在康瓦爾西里上尉逮捕拘禁。當我在法官面前應訊時,西里上尉指稱我曾私下告訴他我能夠在一小時內招募四萬人馬,發動戰爭,迎回國王查理。這指控亦屬毫無根據,完全出於捏造,因為事後證明我並不曾向他說過這類的話。

『我不曾參加任何陰謀,不曾有過任何誓約,也從未學習兵法。過去對我的這些指控是空的,現在同樣的指控又是空的,是來自這位新近被委任為法官的布特上尉;此人以前缺乏虐待我們的權力,但現在卻暴露其邪惡之面目。無論過去或現在,我從不曾破壞國家治安;我所追求的乃是國家及地面上人人之和睦相處,亦深盼眾人都知道我對於所指控的各項罪名是毫無關係的。

布特上尉指控我是國王的敵人,這是一種誣告;我對國王及一切人均存愛心,即使他們是敵對上帝,或彼此為敵,或和我作對的,亦無例外。我說國王之復位乃出於上帝的旨意,要他消除國中許多不義的事;關於這,我在國王未復位前三年即巳預知。布特上尉指我為國王敵人無乃太過,因為國王從不曾反對我,我更沒有理由與他為敵。

『但過去十一二年來,我多次遭受那些反對國王及王父者的迫害,就是受那布特上尉所效勞之黨派的迫害,而非受擁護國王者的迫害。我不曾與國王為敵,也不曾興地上任何個人本身為敵。我是處在那完成律法的愛之中,這愛不計較邪惡,卻愛敵人;且盼望國王得救,明白真道,敬畏上帝,從上面接受祂的智慧,就是那創造萬物的智慧。藉著這智慧他必使萬事歸榮耀於上帝。

『至於他指稱我為貴格宗的首領,我的回答乃是我們並非一個宗派,卻是在上帝的能力中,這能力是在一切宗派之先;他們對那在創世之前所有的選召而作見證,且具有那說出聖經話語的先知使徒們所具有的生命;因此我們為那些嫉妒,忿怒,邪惡,和虐待別人者所恨惡。但上帝藉著祂的大能支持我們,保守我們不為忿怒和邪惡者所吞食。

『至於他指控我和那些與我同具「狂妄」意見者最近圖謀叛亂,將陷國家於血戰中一事,我的答覆乃是此項指控全屬誣陷。我對此事全然無知,有如孩童。我不曾學習兵法,我的武器是屬靈而不是屬世的,我不以屬世的武器爭戰,我所跟從的是那位說「我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的主。雖然有這許多毀謗我的謠言,但我決不以任何屬世的武器攻擊國王或國會,或任何住在地上的人。因為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那救人生命者之中。我反對一切謀殺,陰謀和足以陷國家於流血鬥爭中的事;因為我不忍見人命之被毀滅。

『至於說我們「狂妄」,那是一句指暴烈,愚蠢,瘋狂等的話;當他引用這話時他應當先考慮到他自己,並學習那在尊榮之先的謙卑才是。我們並非暴烈,愚蠢或瘋狂,卻是在忍耐和順從中忍受多年來所加給我們的謠言,毀謗,和迫害,並經歷重大的苦難。那不與血肉戰爭的屬靈者,和那在城門口譴責罪惡的,即是真理,智慧和公正的靈,並不是那「狂妄」二字所指的暴烈,愚
蠢和瘋狂。然而那些在暴烈,愚蠢和忿怒中以屬世武器與血肉戰爭的才真是屬於瘋狂,暴烈和愚蠢的靈。那不是上帝的靈,而是謬誤的靈,在瘋狂與盲目的衝動中迫害別人,正如尼布甲尼撒掃羅所行的一樣。

『現在我既被囚獄中,須待國王或國會下令,始許恢復自由。因此我寫好了這份自辯書,用意在向國王及國會陳明各點,好使各位在決定此案之前,對我所陳述各點先作考慮;好使各位知道藉上帝的智慧分辨人的意向,否則各位所行必將招致上主的懲罰,正如祂推翻許多在各位以前當權而有同樣行為者。我們信賴敬畏祂,日夜向祂呼籲。祂過去垂聽我們,現在垂聽我們,將來亦將垂聽我們,並為我們申冤。許多無辜的血在流著,許多人被迫害以至於死;這是那些在你們以前因反對公義為上帝所唾棄的當權者所行的,所以在各位當權之日,務必注意各位的立場,接受此一發自愛心的忠告。』
—-無辜被囚於蘭加斯德牢中的喬治福克斯書。

這事以後,菲爾瑪加烈決定前往倫敦,為我接囚及遭受不公平待過之事親自向國王申訴。布特法官聽到這消息時誇稱他將前往對抗瑪加烈。但當他來到國王面前,有些廷臣提起了他過去如何奪取他們財產的事,使他感覺到十分狼狽,於是匆匆地又趕回原地。

這時候獄吏非常畏懼,以為他不曾把我關進暗牢必將被布特上尉處罰。但布特倫敦回來後沒精打采,情緒低落,並詢問獄吏我的情況,佯為欲尋覓釋放我的辦法。可是他在案由文書中已寫明『須有國王或國會命令,始可釋放』,先把自己的手綁著,即使要釋放我,也已經沒有這權力了。

當他讀了我寫給他的一封信後,他的意氣益形消沉。他原以為把我囚禁起來,可以得到國王的歡心;當他在盛怒下對我百般恫嚇之時,我被感動給他寫了一封信,指出他過去如何猛烈地反對國王和皇黨,雖然他現在對國王積極地表示忠誠。

我在信中特別提醒他,當他擁戴國會,反對國王,佔據蘭加斯德堡壘之時,他對擁王派何等殘暴,曾聲言若彼等不向他捐納糧餉,他必使彼等雞狗不寧。我又問他在他家裏的那些大鹿角和那精緻的裝嵌板是從那裏來的,豈不是他從鴻因拜堡搬過來的?

約在這時勒定客蒂斯安娜前來探望我,知道了我的案情,她亦被感動決意往見國王,為我申訴。安娜的父親原任布里斯它警長,因參與復辟運動被處絞刑,受刑地點即在他家附近。因為這段關係,安娜希望國王能聽她為我所作的申訴。這樣當她回到倫敦時,她和瑪加烈一同往見國王。國王於探悉她父親的歷史後,很和靄地接見她。她要求國王親自召見我,當面聽我分訴,國王允如所請,命令侍從行文召我入京。

但當有人向國王侍從索取命令時,侍從回答他必須依照法律行事,召訊囚犯必須由法官發出提審令始可。因此他通函給大法官,聲稱國王希望以提審令召我入京應訊。於是命令發交警吏執行;但這道命令係直接寫交給蘭加斯德總管,因此總管和警吏互相推諉責任,都不執行。

最後總管和警吏互相計議以何法遷延時日,因為他們兩人都是敵對真道的。他們終於找到了那道命令在文字上有一錯處,既向總管稱『在你看管下的喬治福克斯。』其實當時我所住的獄牢並不在總管轄下,卻是在警吏轄下。所以那『你』字應該換作『他』字才是。為了這一字之差,他們把那道命令送回倫敦去。

那一個字改過之後,警吏仍拒絕送我赴京,除非我能夠以書面保證我必支付解送我赴京的一切費用,但我拒絕這一要求,表示我不願作此類保證。

同時我被感動寫信給國王,勸他向他的政敵施行寬仁政策,並忠告他抑制國中因他復位所造成的放蕩及褻瀆的風氣。致國王的書信如下 ﹕

『你之恢復王位非藉刀劍或爭戰之勝利,而是出於主的權力。因此你如果不住在祂的能力中,你就無法興旺。

『上主既對你顯出寬仁,你若不同樣表示寬仁,上帝就不聽你的禱告,也不會垂聽別人為你所作的禱告。你若不停止迫害的事,取消一切迫害宗教的法律,仍然執行那些法律,支持迫害,則這種作為必使你和在你以前的掌權者同樣盲目,因為迫害之事必使迫害者盲目。這樣的人上帝必以祂的權力推翻他們,施行祂的懲罰,以解救祂那些在壓迫下的子民。

『如果你徒擁權力,卻使酒醉,罰誓,嬉戲,五月花會,和柱上飾有皇冠的彩柱戲等可憎惡的放蕩行為到處流行,不加禁阻,則國家必將淪入於所多瑪蛾摩拉的情況中,恰如這舊世界的人使主傷心,直到祂毀滅他們。所以這類的事若不禁止,祂必將把你推翻。

『今日的邪惡情形為已往所未見者,行政當局似乎毫無權威。這種放任不能使政府得到榮譽, 也不是良善人民所歡迎的。我們為當權者禱告,希望在他們治下我們可以在和平中過虔誠生活,不至於被迫走入不敬之途。請聽取我所說的話,在你的日子中行善,當你有權力之時,多施寬仁;因為這是獲得基督國度的途徑。』
--喬治福克斯

過了好些時候警吏仍堅持我必須保証支付費用,始肯把我解送倫敦,但我始終拒絕。他們無奈我何,終於商議當以何法將我解送。起初決定以一馬隊警衛,但我告訴他們,如果我真的是像他們所設想的那種人,他們就必得動用一兩支軍隊,才足以警衛我。

當他們想到以馬隊護送所須付出的費用時,他們就改變計劃,決定由獄吏和幾個衙役押送。然而再經考慮之後,覺得這辦法亦屬所費不貲。最後他們要我上獄吏的家去,告訴我如果我能夠以款項擔保於指定時日至倫敦應訊,即可和我自己的朋友自行動身前往。

我告訴他們我決不付款擔保,也不給錢與獄吏,因為我是無辜的人,他們非法地拘禁我,對我妄加罪名。可是如果他讓我和一二朋友自行動身,在主的准許下,我必於某指定日期至倫敦應訊,而且,若他們願意的話,我或與我同行的朋友可以攜帶他們控告我的文書前往。

他們既看不出有甚麼對付我的更好辦法,於是警吏同意憑我的諾言,由我和幾個朋友自行動身,在指定日期至倫敦法官面前應訊。

這樣決定後他們就讓我出獄。我先至斯窩司摩耳,在那裏逗留數日。又往蘭加斯德柏勒士敦, 和朋友們有多次聚會。以後又到哲斯郡 甘德的家,那裏有大聚會,因屋子不夠容納眾多人數,故窗戶及門都打開了。上帝的永恆種子--就是那應許的後嗣--在那天充滿一切,朋友們都歸向於祂。

從那裏又往斯塔福郡窩立克,來到比克里夫的家;在紐尼亞吞某牧師的寡婦家我們有了一次蒙恩的聚會,生命的永恆真道有力地被宣佈出來,許多人接受了。這以後又繼續旅行,訪問朋友會的聚會處。從出獄至今約旅行三星期,始抵倫敦。和我同來的有霍布桑威地斯二人。

當我們來到查陵渡,許多人結集在那裏觀看那些被處絞刑的前朝法官們的屍體被肢解焚燒的情形。

第二天早上我們到馬勒得法官的公堂上。他正在穿著紅袍要審判一些前朝法官。那時候他脾氣暴躁,態度剛愎;他告訴我待別的時間再來。

我們再到他公堂上去時,英國的首席法官福士特亦在。和我同往的是馬許君,此人曾任國王侍從。當我們把控告我的文書呈上,而他們念到關於我和我的朋友謀陷國家於血戰中等語時,他們都以手拍案。我告訴他們我就是那被控告犯這罪名的人,可是我對此等事的無知正如一初生嬰見,所以自己提出這一案件;與我同來的祇有數位朋友,並非由警衛押解前來的。

這以前他們並未注意到我的帽子,現在看見了,就說,『甚麼,你還帶著帽子!』我回答說我帶帽子並非蔑視公堂。他們卻下令把它摘下。於是喊來警長,盼附設『你把這人帶下,好好看管,給他一間寢室,不可和其他囚犯關在一起。』

可是警長說,『大人,我沒有寢室好讓他住,屋子都住滿了,除了和其他囚犯在一起外,實在沒有別的房間。』

『不成!』法官說,『你不可把他和其他囚犯關在一起。』

當警長還在答辯之時大法官福士特問我說,『你能否於明天十點左右到威斯敏士特大廈王家審判廳應訊?』

我答『我能,如果上主賜給我能力。』

於是大法官福士特向另一法官說,『如果他答應了,他必守約;』因此我就退出。

第二天我依照指定時間來到王家審判廳,威地斯霍布桑,和馬許三人同來。我被帶到公堂中央;當我走進去時,我被感動向左右注視,然後轉向眾人說,『願你們平安。』這時主的能力充滿在公堂上。

對我的控告書在公堂上公開宣讀。公堂上的人頗為溫和,法官們的態度冷淡而友善;上主施仁慈在他們身上。但當讀到關於我和朋友謀陷國家於血戰中,將掀起新的戰爭,與國王為敵那一段話時,他們都把手舉起。

因此我伸出雙臂,說,『我就是被控告的那人,但我對於所指控罪名,其無知恰如嬰孩;我從來不曾學習兵法爭戰之事。而且,如果我和我的朋友們果有此種陰謀,我豈願自將此案提出?又怎能被准許在一二朋友陪伴下自行前來應訊?如果我真的是控訴書中所指的那種人,則我來此必須有一兩支軍隊警衛才成。可是蘭加斯德的警吏和行政官卻認為可以讓我和朋友旅行約兩百里路前來,不必 警衛。從這一點你們可以看出若他們真的以我為陰謀造反的人,他們必不至對我如此放鬆』。

於是法官問我對此案有甚麼意見,該怎樣辦。我回答說,『你們各位都是法官,我希望你們知道如何處理這案件;所以按照你們的意思行吧,我是被控訴的人,我已把這些被控的罪名自行提出,你們可以決定怎樣辦。』

這時法官退思登開始說幾句氣憤的話;我向大法官福士特和法官馬勒得申訴,他們兩人在前一天曾聽見了我的申辯。於是他們說他們並不控訴我,因為他們沒有可對我控訴的。這時馬許站了起來——他曾任國王侍從——他告訴法官們國王希望他們能恢復我的自由,因為並沒有人出來指控我。他們就問我是否願意把這案送交國王與議會裁奪,我說我願意這樣。

於是他們把有關文件和控訴我的案由都呈送國王,好使國王明白此案前後經過情形。國王於審查全案後,知道我的無辜,乃命令秘書轉令法官馬勒特恢復我的自由。法官於奉命後即吩咐王家法庭警長將我開釋。

這樣,經過約二十星期的囚犯生活之後,我終於由國王下令釋放。主的能力奇妙地為我洗清罪名,而那誣告我的布特並不敢出面辯護他的誣控。當我被開釋的消息傳出後,那些嫉妒、邪惡的人都很不安,法官布特尤其恐懼,因他怕我會根據法律反控他對我的非法拘禁,對他和他的妻兒有所不利。事實上當局的某些人曾勸我控訴他,以敬效尤,但我說我願意把這件事交給上主,若主寬恕了他,我何必再為這事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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