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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福克斯日誌:

第十五章 因拒絕起誓入獄
-- 一六六二至一六六五年 --
在倫敦逗留些時,處理了一些必要的事務後,我就旅行到鄉下去,與我同行的有派克及士達布斯。我們經過許多鄉村,到處訪問朋友會聚會處,一直來到布里斯它。
在那裏我們知道地方上軍官要來破壞我們的聚會;星期日我們參加在布魯米德舉行的聚會,派克首先站起來說話,當他說話之時軍官來了,把他帶走。他走後我站起來,在主上帝的永恆能力中宣佈祂的永恆真道,祂的能力充滿一切;聚會在安靜中繼續,在安靜中結束。我逗留在那裏到下一個星期日,訪問朋友,也有許多朋友家訪問我。
星期日晨有幾個朋友到比奧特家來(前夜我在此住宿),極力勸我當天不要去參加聚會,因為據說行政長官揚言要拘捕我,且已喊召了民兵。我勸他們到會上去,暫不告訴他們我的意向;但私下我告訴比奧特我將往參加聚會,所以他差他兒子指引我到聚會處去的路。
在路上遇見好幾個朋友,都是來勸阻我去赴會的。有一個說,『為什麼你要自己投到野獸口中去?』另一個說,『何必往龍的口中走?』我不理會他們的勸告,繼續前行。
來到會中之時多瑪馬加烈正在講話,她說畢後我起立發言。我看出朋友們都在為我憂懼,可是我所憑藉的主的能力不久把他們的憂懼掃除了;生命充沛,有了一次光榮燦爛的聚會。
當我把主要我向這聚會說的話說完後,我被感動發出禱告;以後又站起家告訴朋友們他們可以看見以色列中有一位施行拯救的上帝。
這是一次盛大而熱烈的聚會;真理充滿一切,生命之靈彌漫於每一個人心中,聚會在安靜中結束。那些軍官和士兵忙著在別的地方破壞聚會,很耽擱了他們的時間,所以我們的聚會在他們到這之前即已結束。以後我知道他們為了失掉拘捕我的機會而大為忿怒,因為他們彼此之間曾保證說,『這回我們必抓到他;』祇是主阻止了他們的暴行。
我從聚會地方往希莉的家去,許多朋友前來見我,大家歡樂讚美上帝的拯救。當夜在某一朋友家中和朋友們有一次很好的聚會,大家在主裏面得到新的力量。
我們從巴尼特山來到勒斯特郡的士溫寧吞。史密斯威廉和其他幾個朋友來此見我,但當夜他們就回去了,留下我住在士溫寧吞一朋友家裏。
晚間我正坐在廳上同一個寡婦及其女兒談話,忽有波蒙爵士帶領著一隊士兵前來,他們以劍擊門,然後各執刀劍及槍捍衝進屋裏,高喊『把燭火熄滅,把門關上。』於是他們抓住了屋中的朋友會人,並查問還有沒有其他的人,朋友們告訴他們廳上還有一人。
有一些朋友是從德被郡來的,其中一人的名字叫法克斯(Thomas Fauks)。在查問這些人的名字之後,波蒙爵士吩咐他的隨從記錄法克斯的名為福克斯。有一個朋友說,他的名字並不是福克斯,而是法克斯。就在這時幾個士兵把我從廳上推出來到他面前,他詢問我的姓名,我告他我的名叫喬治.福克斯,而且這名字頗為人知。他說『是的,你是舉世聞名的。』我告他我是以善聞名,並不以害人聞名。
於是他伸手到我口袋中搜索,取出我的梳篦盒子,又命令他的侍從軍官搜索信件。我告訴他我並不是信差,並質問他為什麼持劍持槍,未帶警吏,前來騷擾和平守法的人,豈非違背了國王諭令和新近通過的法案。他不能說我們是在聚會,因為當時我不過在和一窮苦寡婦及其女兒談話。
這樣和他理論之後,他的銳氣稍殺。可是他召來了警吏,交代他們當夜看守我們,並於明晨把我們帶去見他。於是警吏派遣當地居民一人看管我們,第二天早晨把我們帶往距士溫寧吞一里路遠近他的家去。
當我們來到他面前時,他說我們曾違法聚會。我要求他出示他的所謂『法』。他說,『什麼,你口袋裏就有。』我說他並沒有在什麼聚會上抓到我們。於是他詢問我們是否肯宣誓效忠。我說我生平未作任何誓言或誓約。但他堅持我們必須起誓。我要求他出示誓約,看看我們是否屬於應該宣誓的人,還是這誓約是祇為不遵國教的天主教徒所設的。他終於拿出來一本小冊子,但我們要求取出法令典籍,他無法取出,卻寫下『收監狀』,聲稱我們『準備聚會』,然後憑這紙狀書把我們交給警吏,押往勒斯特監獄。
但當警吏把我們帶回到士溫寧吞之時,正值收割農忙,不易僱人解送我們。而且居民多不願意押解鄰舍入獄,尤其是在這農忙時候。他們原欲把收監狀交給我們,叫我們自投監獄;因為過去常常有警吏把收監狀交給朋友會人,叫他們親自往見典獄。可是我們告訴他們,雖然我們的朋友們有時這樣行,祇是這回我們不願接受收監狀,必須由他們派人和我們同去。
最後他們僱了一個窮苦工人,他雖被僱,亦顯得十分勉強。這樣我們騎馬到勒斯特,一行五人,有的手中拿著打開的聖經,當經過市鎮或鄉村時,向居民宣佈真道,並告訴他們我們是主耶穌基督的囚徒,為著祂的名和真理前往被囚。有一朋友會婦女帶著他的紡車,要到監中紡織;知道這事的人受很大的感動。
在勒斯特我們來到一家旅店,店主人為著我們將進監獄而極感不安;他自己也是政界中人,所以他向鎮上請來了律師,商量這事,想要扣留收監狀,把我們留在他家裏,不讓我們入獄。
但我告訴朋友們如果留在旅店中必被嚴重指控;同時必有許多朋友前來探望我們,這樣,店主人怎能擔當容許我們在他店中聚會的罪名呢?還有,已經有許多朋友被關禁在獄中,我們寧願同他們在一起。於是我們讓店主人知道我們感激他的好意,然後往獄中去。那陪著我們來的窮苦工人把我們連同收監狀書一起交給典獄。
這典獄是一個兇惡殘暴的人。在我們之先已經有六七個朋友被囚於此。典獄曾和他們爭吵,於是把他們和重犯一起關在地牢,那邊連一片躺下來的地方都沒有。這一天我們整天留在監獄的院子裏。 我們要求典獄給我們一些稻草,他驕傲地答稱,『你們不像要躺在稻草上的人。』
過些時候史密斯來了,他是朋友會人,知道監獄中的情形。我問他朋友會人住在那一些房間,又當他們未被關進地牢前他們所住的地方。我又詢問究竟典獄本人還是他的妻子是實際的主人,他說典獄的妻纔是主人,這女人雖然皺跛腿,多半時間坐在椅子上,要靠拐杖纔能行動,可是他的丈夫若不聽從她的話,她能夠當他挨近她的時候打他一頓。
我心想大概會有許多朋友前來探望我們,如果我們能獲得一個單房,那麼朋友們來和我說話就比較方便多了。於是我讓史密斯去向那婦人商量,如果她肯給我們一間房子,讓我們的朋友從地牢出來,那麼也許我們可能給她一些好處,對她是有益的。
史密斯去了,和她商量之後,她同意讓我們住進一個房間。不久我們得到通知,典獄不許我們接受從鎮外送到獄中來的飲料,我們要喝啤酒必須向他要纔成。我告訴他們我要糾正這辦法,以後每天我們要有一桶水和一些苦艾,那就夠了;我們不需要他的啤酒,他也不能拒絕給我們水。
在我們來此以前,被囚的幾個朋友們在星期日都有聚會,他們當中若有人被感動向主禱告,典獄必上來,手持棍棒,背後跟著兇猛的警狗,抓住那作禱告者的頭髮,以棍棒擊打;但每當他毆打朋友們時,那頭警狗非但並不幫兇,往往反而把棍子從他手上啣走。
星期日那天,我吩咐另一同囚拿一隻凳子放在院子中,然後通知獄中債戶及重犯,院子中將有聚會,如果他們要聽主真道的宣佈,即可參加。於是獄中債戶及囚犯都結集於院子中,我們有了一次非常寶貴的聚會,典獄並不干預。
自是以後,我們在獄時期每逢星期日必有聚會,也有人從別的市鎮前來參加。好些人相信了,有些在那裏接受主真道的人從此守信不渝,見證真道。
庭期已到,我們連同許多在我們入獄以後被拘的朋友們,一共約二十人,被帶到法官面前。典獄把我們和盜賊放在一起,有一些法官開始要我們宣誓效忠,我告訴他們我生平未作過任何誓言,而他們也知道我們是不能起誓的,因為基督和祂的使徒都禁止起誓;所以他們之強迫我們起誓不過是對我們張下羅網罷了。我們說假若他們能夠證明,基督和祂的門徒在禁止起誓之後曾再命令基督徒發出誓言,那麼我們就願意宣誓效忠,否則我們決意服從基督的命令和使徒的勸導。
他們說我們必須宣誓以表明對國王的忠心。我告訴他們,我曾經在陰謀迎回國王查理的罪名下,被哈格上校押往倫敦。我同時要求他們閱讀我們的『收監狀』,該狀聲明我們被拘禁的理由乃是『準備聚會』;我說波蒙爵士不能根據那法令拘禁我們。除非我們是在聚會中被捕,且是屬於法令所指的那種人;因此我要求他們讀那收監狀,好知道我們之被囚禁是非法的。
他們並不理會那收監狀,卻召來陪審團,控告我們拒絕宣誓效忠國王之罪。當陪審團宣誓並聆受法官導言即將退出之時,有一個本城參議員起立發言,勸勉他們『拿出良心』;有一個妒忌心重的陪審員向法官說有人在這裏侮辱陪審團;於是法官召這人上前,要他宣誓,他就宣誓。
過一會兒陪審團回來,宜佈我們有罪;法官們說了幾句話後,彼此交頭接耳,吩咐典獄再把我們押回監裏。這時主的能力約束著他們,我們放膽地向他們宣佈祂的永恆真道。在場的人甚多,多數跟著我們走,堂上傳喚的人和役吏想要把他們再喊回公堂上來。
我們沿路宣佈真道,一直來到監獄,街上到處充滿了人。
當我們回到監房後,過了不久典獄進來,要求那些非囚犯都離開監房,然後對我們說,『諸位,法庭的意思要恢復你們的自由,除了那些因什一稅被囚者外,你們都可自由;你們知道該對我清還費用,但你們可以按照各人的意願給我。』
這樣我們忽然都蒙開釋,各人都再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去。菲爾雷奧那再同我一道往士溫寧吞。
我得了一封從哈斯丁爵士來的信件;他因為聽到我被囚禁的消息,從倫敦寫信給本區法庭的法官,要他們恢復我的自由。我還沒有把這封信送交他們,他們之突然把我開釋是否因為從其他方面探知了爵士的意向,我不知道。我把這封信給那個把我們送進監獄的波蒙爵士看,當他讀信的時候顯得頗為不安,終於氣餒了一些,但仍然恫嚇我們,說是如果我們再在士溫寧吞聚會,他仍將加以破壞並再把我們監禁起來。
但不管他的這種恫嚇,我們到士溫寧吞去,在那裏和朋友們聚會,他自己並沒有來,也沒有差人來破壞我們的聚會。
這以後我又來到倫敦,在那邊逗留不久即往厄色克斯及諾福克,舉行大規模聚會。在挪利支當我到了羅凌士隊長家時,風聲傳來有人將來騷擾,但聚會仍在平靜中進行。從那裏又往蘇東及劍橋郡,聽見了巴洛的死耗,知道朋友們對這耗息將感受嚴重的悲痛,於是我寫了下面的幾行話安慰大家的心﹕
『朋友們 ﹕ 當在你們的信心中安靜,並住在那永不改變的上帝的生命中;在那生命中你將感覺到親愛的巴洛是在你們當中,而且那顯明在巴洛身上的神聖生命將把那屬靈的生命賜給你,叫你覺得你和你所親愛的人是結聯在那永不改變和看不見的靈和生命之中。』
在特魯羅(Truro)有一些領袖要求同我談話,其中的一人是魯士上校。我去了,和他們談論許多關於上帝的事。他們在辯論中說,『福音就是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這四部書』;並說那是自然的。我告訴他們,福音乃是上帝的能力,在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這四部書寫成之前已被傳播;且是傳給每一個人,這些人大部分不曾看見或聽見過這四部書,因此每一人所當行的乃是服從上帝的能力;因為那屬靈的人基督將以福音審判世人,就是以祂那看不見的能力。當他們聽到這話時,他們無法否認,因為真理克服了他們。我指示他們歸向他們的導師,上帝的恩典,並說明這恩典足以教導他們如何生活,並須放棄些什麼;祇要順服即可獲得拯救。我把這恩典薦給他們之後,既離開他
們 。
經過沙地來到斯窩司摩耳。他們告訴我奇拜上校遣派他的副官找我,到處搜尋。
當夜上床休息時,我受主的感動須於明日往五里外奇拜上校的住宅去,和他談話。去的時候看見佛林明和當地的幾個士紳在場,他們都是來給奇拜上校送行的,因為他正要上倫敦國會去。我和他們一起被領到客聽;奇拜上校不在,剛到附近地方去了。他們不同我多談,我亦不多開口。
過些時候奇拜上校進來,我告訴他我特地來訪問他,既然聽說他想看我,就願意曉得他對我有什麼話說,還是有什麼對我不滿意的地方。
他在眾人面前說,『從個人立場論,我並不反對你;祇是菲爾夫人不可以在她家中舉行大規模聚會,這種聚會是違反法令的。』
我說那法令並不限制我們,而是限制『陰謀造反,煽動反對國王的聚會』;我們並不屬於這一類人。他們也都知道在菲爾夫人家中聚會的都是鄰近一些和平守法的人。
再說了一些其他的話後,他握著我的手,再次聲明他個人對我並無惡意;別的人也說我是一個可敬的人。於是我告辭出來,回到斯窩司摩耳。
不久,當奇拜上校往倫敦去後,當地法官和軍官們在賀格樓(不烈斯敦法官的住宅)私下舉行了一次會議,會中他們決定發下拘票對我逮捕。我在隔夜探知這事,原可以逃避他們的毒手,因為當時我並沒有其他要參加的聚會,在北方也沒有什麼任務;而且主的能力充滿一切。可是我顧慮到當時北方正有反叛的風聲,如果我突然離開此地,他們必將加害於其他朋友。如果我讓他們捕獲,或者可以使朋友們逃避了他們的毒手。因此我留下,等待他們前來拘捕。
第二天一個軍官帶者劍和鎗來了。我告訴他我早已知道他此行的差使,且已準備好被捕;如果我要逃避拘禁的話,在他來到之前我可能己經在四十里外了;我是無辜的人,他們要怎樣對待我是無關重要的。他問我怎能預先知道這事,拘票是他們在客廳裏秘密發下的,並沒有別人知道。我說那沒有什麼關係,總之我先有所聞就是了。
我向他索閱拘票,但他以手按劍說我必須和他同去,到副官面前回答他們所將詢問的問題。我說按照法理他是應該出示拘票的;但他不肯,於是我說,『我已準備好了。』
這樣我就和他同往,菲爾瑪加烈陪著我們一同到賀格樓。我們抵達的時候,在場的人除了住在那裏的不烈斯敦法官外,有一個名叫魯寧遜的法官,一個叫密佗頓佐治的,還有許多我不認識的人。
他們找來了一個名叫阿肯遜的朋友會人,以他對一個名叫尼比的人所說的話來加罪於我;這尼比告訴他們我曾說過我寫了反對謀叛的文稿,並把叛徒打倒了。但這些話很難對我構成罪名;我告訴他們我聽見過謀叛的事,也發表反對的文件。
那個老不烈斯敦問我是否和那一本手冊的寫作有關,我問他所指的是什麼,他說是指那本『教授手冊』,我答『是的。』
於是他問我懂不懂得語文。我說,『頗夠自己應用,但這一點我不見得違背了什麼法律。』又告訴他們懂得外表的語文,和得救並無關係,因為各種不同方言正是從巴別的混亂中產生的;但設我懂得這些方言,如果發現它們和得救無關,我亦將厭棄它們。
於是他移轉話題,說,『福克斯厭棄一切語文;好吧,讓我們查問你一些更重要的事。』
這時那密佗頓說,『你否認上帝,否認教會和信仰。』
我回答說,『不然,我承認上帝,承認真教會和真信仰。可是,請問你是屬於那一個教會?』 (我知道他是一個教皇派)。
於是他轉移話題說,『你是一個叛徒,一個國賊。』
我問他這話是向雖說的,他所指的叛徒是誰。他那時充滿嫉妒,半晌說不出話來,但終於說,『我是向你說的。』
聽了這話後我以手拍案,對他說,『在烏斯特戰役之前,為了不肯參加攻擊國王的戰爭,我所遭受的災難比你所受的嚴重二十倍,也比在座任何人所受的更多更重,因為我曾經被囚禁於德被地牢中,歷六個月。又被當作囚徒,從本鄉由哈格上校押解給克倫威爾,罪名是企圖於一六五四年擁查理王復辟。我對國王心裏沒有別的,祇有敬愛,且願意他和他的子民永享幸福。』
『你們曾經聽見過這樣的話麼?』密佗頓說。我說『好,若你願意的話,你可以再聽一遍。你在提起國王,說他是你們的夥伴。請問當克倫威爾時代你在什麼地方,你替國王做了些什麼事?我對國王的敬愛卻比你們多,對他幸福的關心比你們當中任何人更甚。』
於是他們問我是不是聽見了謀叛的事。我問答,『是的,我聽見過這事。』
他們又問我怎樣聽到的,同謀的人是誰。我說我是從約克郡的警長聽到這事的,他告訴了哈格遜醫生北方有謀叛的事,這就是我消息的來源;但在南方我從未聽見過有這等事,這是到北方以後纔聽見的。至於同謀的人是誰我全然無知,恰像一個嬰孩的無知一樣。
他們說,『如果你不知道謀叛的一些人,為什麼你要寫了反對的文件?』
我答,『我發表該文件的理由,乃是因為你們往往皂白不分地把無辜和有罪的人一起懲處;因此我發表該文為無辜的朋友們辯白,並阻止一切愚拙魯莽的舉動。我分別將該文寄發到衛斯特摩蘭,昆布蘭,達剌謨和約克郡諸地,也寄到你們這裏來;另有一份投寄國王和他的議會,這時候可能已印出來了。』
他們當中的一人說,『這人大有權力。』
我說,『是的,我有權力發表反對謀叛的文件。』
另一人說,『你是反對本國的法律。』
我說,『不然,我和朋友們指引人家尋求在他們裏面的上帝之靈,遏制私慾的行動。這樣叫他們行為謹慎,避免一切官吏所懲罰的事,這樣你就減輕了官吏的責任,因為官吏之設,目的在懲罰作惡的人。人民既轉向於上帝之靈,這靈叫他們遏制私慾的行動,避免官吏的懲罰,實具有行政官吏和法律的效用,當為一切守法行善者所稱頌。所以在這方面我們是幫助法律和官吏;不是站在反對的地位
上,卻是擁護好的政府。』
至此密佗頓喊叫說,『把聖經取出來,讓他宣誓效忠。』
他本人是一個教皇派,因此我問他是否曾經宣誓效忠。至於我們,無論那一種誓都不能作,因為基督和祂的使徒都禁止起誓。
他們當中有些人不欲強迫我們宣誓,卻願意釋放我們。但其餘的人不能同意,因為這是他們最後的一張羅網,除此之外,他們沒有囚禁我的方法;其他罪名都已不能成立。這恰如天主教的祭壇聖禮,他們藉此以陷害殉道者。
所以他們仍強迫我宣誓,我堅決拒絕;他們正待書寫收監狀書,把我押往蘭加斯德監獄,但再經考慮,卻祇責成我出庭廳訊,暫時把我開釋了。
我同菲爾瑪加烈一同回到斯窩司摩耳。不久當地保安官衛斯特上校前來,他告訴我們他曾通知其他的一些法官他要來看菲爾夫人和我;又說『你們當中有些人或者會不高興。』我問他法庭開庭之時他們究竟想怎樣對付我。他說他們要再度強迫我宣誓。
我在斯窩司摩耳之時,奇拜來到我們的聚會處,且由警吏陪同前來。我正和朋友們坐在會中,他向我說,『好阿,福克斯先生,你們有好一群人在此!』我說,『是的,我們聚在這裏等待主。』
於是他開始記錄朋友們的名字,那些不願告訴他名字的人他就指交給警吏,並將一些送往監獄。警吏表示不願意無拘票抓人,但他恫言要監禁他們。警吏告訴他在跟前他可以拘留這些人,但他走後若無拘票他就無法囚禁他們。
庭期已至,我往蘭加斯德去,按照指定時間出庭。承審法官有一個叫佛林明的,前在衛斯特摩蘭曾懸賞五鎊金要逮捕我,因為當時他是衛斯特摩蘭和蘭卡郡二地的法官。還有斯賓塞法官,衛斯特上校,和老法官魯寧遜,他是起訴的律師,他對真道和朋友們非常嚴厲,但是主的能力遏制了他們。
法庭的規模頗大,人眾極為擁擠,有人為我開路。我走上被告席位,帶著帽子站立者。大家熱切地注視著我,我也注目看他們好一會兒。
庭上宣佈要大家肅靜,否則將受拘禁處分。一時鴉雀無聲,我一連說了兩次『願你們平安!』
主審官問我知道不知道我站立的是什麼地方。我說『當然的,我知道。』又說,『也許是我的帽子冒犯了你們。其實這是不足道的事,這不能算是我給官吏的尊榮,因為真的尊榮是從上面來的,我已經得到了;我希望你們不是要從帽子上面去尋求尊榮。』
主審官說他們也要帽子的尊榮,又問如果我不向官吏脫帽,我怎樣表示對官吏尊敬。我說我應召而來,這就是了。他們終於吩咐一人上來把我的帽子摘下。
這以後再過了好一會兒他們纔開始問話,我覺得主的能力正在工作。主審官魯寧遜略為遲疑一下之後,問我是否知道謀叛的事。我答稱在約克郡從一個朋友聽見這事,而這朋友是從警長聽到的。他們又問我有沒有向行政長官報告。我說,『我曾寄發文件反對謀叛和主事的人,也曾把文件寄給你們,希望你們能從心中消除了對我和朋友們的疑忌;我們一向主張公開反對這一類事。』
他們又問我是否知道那禁止聚會的法令。我說我知道有一種法令是對付那些聚會恐嚇國王子民,與國王為敵,且倡導危險性主張的人的;我希望他們不至於以我們為這等人,因為我們的聚會並不恐嚇國王子民,而我們也不與國王或任何人為敵。
這時他們又要我宣誓效忠國王。我告訴他們我不作任何誓言,因為基督和祂的使徒禁止起誓;一般慣於發誓的人朝秦暮楚,他們對這班人已經有了不少經驗;但我生平未嘗起誓。
魯寧遜問我是不是以起誓為不合法的。他提出這問題的用意在構陷我,因為有一條法令規定凡以起誓為非法者將受最重懲罰。我既看出他們的用意,故避免正面答覆,我告訴他們 ﹕ 『基督降世以前,猶太人處於律法時代,律法命令他們起誓;但基督在祂的福音時代已完成了律法,命令任何誓都不可起;使徒雅各禁止起誓,甚至對有上帝律法的猶太人亦然。』
許多爭辯之後,他們召來典獄,判我徒刑監禁。
我身上帶著那份反對謀叛者的文件,要求他們當堂宣讀或准許宣讀,但他們並不准許。我既然因拒絕起誓被判罪,所以我要他們和其他的人都注意,我是為著基督的教訓和為著遵從祂的命令而受難的。
事後我纔知道那些法官們曾說他們私下接到奇拜上校的指示,要他們對我定罪,不管他從前對我偽裝友善,且在許多人前面宣稱對我並無惡意。
另外好些朋友亦受監禁處分,有的因為聚會崇拜上帝,有的因為不願起誓;監獄有人滿之患。當中有些人家境貧寒,完全依靠每天的勞動來推持家人的生計,現在他們遭受監禁,其中有些人的妻子往見法官,提出抗議,說是她們的丈夫既然不為別的,祇因持守基督真道和為自己良心的緣故被囚, 那麼她們要把孩子們帶來讓法官們給養。
主的大能力在朋友們當中興起,賜給他們大勇氣,放膽向法官們理論。在監禁中的朋友也紛紛寫信給法官,陳訴他們所受的災難,指出法官們的不公正和對窮苦鄰舍缺乏仁心,並說,『你們明知他們是誠實,正直,愛好和平的人,祇是為了良心的緣故不發誓言,卻仍舊因他們不作效忠宣誓而把他們囚禁獄中。
『有幾個為了不起誓被囚禁的人曾在國王軍中服務,參加戰爭,為著國王在戰場上冒生命之危險,經歷各種困難;為他流血,始終忠心於他,不曾接受任何酬報。這些忠心且為國王遭受苦難的人現在卻得到了監禁的回報,而且是從那些冒稱為國王朋友者手中接受的,這是何等不公不平的事。』
法官們經不起這許多不斷而來的陳訴,終於釋放了一些朋友,但仍然囚禁一部分人。
我被監禁到逃迴庭庭期,法官特涅爾和退斯登前來開庭之時,我被提到退斯登面前應訊,那時正是一六六三年三月十四日。
當我被帶至公堂上被告席位時,我說,『願各位平安。』法官注視著我,說,『什麼,你到公堂上來還帶著帽子!』聽見這話,典獄就上家摘下我的帽子,我說,『尊榮是從上帝來的,與帽子無關。』
於是法官問我,『福克斯,你願意宣誓效忠否?』我說 ,『我生平未作過任何誓言,或何誓約。』,他說,『好吧,現在你要不要起誓?』我回答說,『我是一個基督徒,而基督命令不可起誓;使徒雅各也有同樣命令;那麼我應當順服上帝或順服人呢?請即裁斷。』
他說,『我再問你,你究竟要不要起誓?』我再回答,『我不是土耳其人,不是猶太人,也不是異教徒,卻是一個基督徒,我應當表現基督教的精神。』
我問他是否知道古時的基督徒,當十次的大迫害和瑪麗皇后時代,多少因拒絕起誓殉道的;因為基督和使徒禁止起誓。我又說多少人起初宣誓效忠國王,以後又背叛國王;這種事是他們所熟悉的。至於我,我說我生平未嘗發誓。我對國王的忠誠不倚靠誓言,卻是真誠的;我敬重任何人,尤其敬重國王。可是基督--那位大先知,萬王之王,全世界的拯救者和審判者--命令我不可起誓。那麼我應當服從基督呢,還是服從你?為著良心的緣故,也為著服從基督的命令,我不起誓,而我們有著國王遵重良心自由的諾言。
於是我詢問法官他是否承認國王。他回答說,『當然的,我承認國王。』
我說,『那麼你為什麼不遵守國王從不里達所發出的聲明和他復位以後所作的諾言?他說任何人祇要持守和平生活,即可不因宗教問題而被傳訊。如果你承認國王的話,你為什麼對我傳訊,且以屬於宗教的發誓問題為難我?難道你們能夠控告我破壞秩序和不遵守和平嗎?』
這話很激動了他,他氣忿忿地望著我說,『賤種,你要不要起誓?』
我告訴他我不是他的賤種;我是一個基督徒;至於他,一個老年人和法官,居然坐在上面對他們的囚犯喊渾名,實在與他的一頭白髮和他的地位很不相稱。
『好吧!』他說,『我也是一個基督徒。』
『那麼請你行基督徒所當行的,』我說。
『賤種!』他又說,『你想以這些話恐嚇我嗎?』忽然停住了,向左右觀看,然後說,『聽吧!我又用賤種這字眼。』
我說,『我是以愛心同你說話;你所應用的語句和你作為法官的身份是不相宜的。你應當以法律訓導一個囚徒,使他不至於無知背離法律。』
『我也是以愛心同你說話的,』他說。
『可是愛心並不以渾名呼人。』我說。
這時他站立起來,說,『福克斯,我是不會怕你的,你如此高聲喊叫,你的聲音壓倒了我的和法庭的聲音.,我應當讓三四個人一起來喊叫,纔能夠壓倒你的聲音,你的嗓子確實不錯。』
我說,『我是為了主耶穌基督的緣故在這裏作囚犯;我為祂受難,為祂站在此地。如果我有五倍於現在的聲音,我將提高這聲音而為基督的緣故呼喊。我今天為了順服基督不可起誓的命令站在你座前受審;以後你們都要被帶到祂的審判座前向祂交賬。』
『好吧,』法官說,『福克斯,你究竟要不要起誓,說吧,要或不要?』
我回答說,『正如我已經說過的,請問我應當服從上帝,或服從人。如果我可以起任何的一種誓,我就當起這一個誓。我並不是否定某些種誓,或在某種情形下否定起誓,卻是根據基督的教訓否定一切誓言,因為基督命令他的從者什麼誓都不可起。現在如果你,或你們當中的任何人,或你們的牧師,能夠証明基督和祂的使徒在禁止一切誓言之後,曾經命令基督徒起誓,那麼我就願意起誓。』
我看見有好幾個牧師在場,但他們當中沒有一人發言。
於是法官說,『我是國王的僕人,國王差遣我來,不是為的同你辯論,而是行使法律;因此你應即宣誓。』
我說,『你若敬愛國王,為什麼破壞了他的諾言,不遵守他宣言中所說的話?他豈不是准許人民享受良心的自由?我是一個講良心的人,為要服從基督的命令,我不能發誓。』
『那麼你是不宣誓了,』法官說,『把他帶走,典獄!』
我說,『為著基督的緣故我不能發誓,為著服從祂的命令我受迫害;願主赦免你們各人。』
於是典獄把我帶走;但我覺得主的大能力已克服了他們。
同月十六日我再次被帶到退斯登法官面前。他對我的帽子頗為不悅;但那天正是巡迴庭結束,他將離開此地的一天,公堂上人很少,所以他不大注意。
他問我願意否認呢,靜默呢,或認過?但他說得太快,叫我難以聽清楚他的話
。祇是我仍告訴他我將否認指控,要求繼續訊問。
於是他說,『把他帶走,我不願再過問他的事,把他帶走。』
我說,『須畏懼上帝,並行公道。』
『甚麼!』他說,『我對你不公道嗎?』
我回答,『你所做的是違背基督的命令。』
這樣我又被送回監獄,關禁到下一屆巡迴庭的庭期。
在本巡迴庭開庭前一些時候,菲爾瑪加烈被佛林明,奇拜,和不烈斯敦三法官送往蘭加斯德監獄;在巡迴庭堂上他們又要她宣誓,因此她再度入獄。
到了八月,巡迴庭又在蘭加斯德開庭,退斯登和特涅重來主審。這回特涅坐在主位上,因此我被帶到他面前。當我被召訊之前,他們把我和兇手重犯放在一起,堂上的法官們和旁聽的人都注視著我。
他們審問了幾個囚犯後,把我召到被告席上,並請陪審團入席。於是主審法官問其他法官他們在前次開庭時有沒有要我宣誓。他們答稱曾要我宣誓。主審法官就說,『給他們聖經,讓他們發誓他們曾經在前次庭上要他宣誓。』他們都說他們確曾這樣做了。他再重複他說過的話,吩咐給他們聖經, 要他們發誓確曾如起訴書上所說的要我宣誓過。
有些法官拒不發誓,但主審法官堅持必須如此,不容有任何例外。當陪審團宣誓就職後,法官們也發誓他們曾如起訴書上所說的要我宣誓,於是主審法官問我是否於前次庭上拒絕過宣誓。我答稱,『我生平未嘗發誓;世界的拯救者和審判者基督曾命令甚麼誓都不可起。』
法官似乎並不注意我的回答,祇是問我在歷次庭上是否曾拒絕宣誓。
我說,『以往我在庭上告訴他們,如果他們的法官,牧師或教師們能夠證明基督及其使徒在禁止起誓之事後,曾命令基督徒起誓,我就願意起誓。』
法官說他並不是要爭辯起誓之事是否合法,而是要查問我有沒有拒絕過起誓。
我告訴他,『誓書中所說的事,諸如陰謀背叛國王,向教皇或其他外國效忠等事,我都完全否認。』
『好吧,』他說,『這話說得不錯;但是究竟你有沒有拒絕過起誓?你說吧。』
『你要我說甚麼?』我問,『我已經告訴了你我從前所說過的話。』
於是他問我是不是願意這些人發誓證明我是宣誓過的;我反問他是否願意這些人發誓證明我曾拒絕過宣誓。這話引起了哄堂笑聲。
看見公堂上在處理如此嚴肅的案件時竟有這種輕浮的空氣很叫我憂傷,因此我問,『這公堂是娛樂場嗎?嚴肅和端莊何在?這種舉動和你們是不相稱的。』
這時書記念起訴書,我告訴法官我有話要說,因為我知道裏面有些錯誤。他說以後他願意聽我申訴,看看我有甚麼理由可以說他不該判斷。
於是我向陪審團開口,告訴他們不得根據起訴書加我以罪,因為這起訴書裏面有許多嚴重的錯誤。
法官說我不得向陪審團講話,而他卻有話說;於是他告訴陪審團我在前次巡迴庭上拒絕宣誓,並說他現在仍可以要求任何人宣誓,否則必以王法懲處云云;然後他表示陪審團必加我以罪,因為我拒絕宣誓效忠。
我說,『你何必有這形式?盡可以把這形式丟開。』又告訴陪審團須憑良心判斷,因為他們終必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回話。
這時法官又向陪審團說話,而我請他主持公道。
陪審團回來後宣判我有罪。於是我告訴他們,他們和法官同樣都已發了偽誓,所以他們已經沒有了像先前的值得發笑的理由了。
噢!妒忌,忿怒,怨恨,和輕浮都在攻擊我。可是主挫敗了他們,奇妙地阻止了他們的作為。這時他們把我的案件擱下,召訊菲爾瑪加烈;菲爾夫人在他們當中行了許多善事。庭訊到下午兩點纔告結束。
下午我們又被帶到堂上等候宣判。菲爾夫人要求待明晨始行宣判。我祇要求他們施行法律和公義,因為盜亦有道;同時我要求法官派人視察我的監房,那監房的惡劣情形他們是不會把自己的性畜關進去的;我告訴他,那坐在席上的奇拜上校曾表示應當把我鎖了起來,不讓任何生物靠近於我。法官搖著頭說,等他對我宣判之後,我的命運是在典獄手裏了。
當地的士紳多數來在公堂上,等待知道對我的宣判;他們當中發出喊聲,認為我應當受流放處分。但那天他們都失望了,因為庭上宣佈展期至明晨宣判,把我再押返獄中。
因我抗議獄中的惡劣情況,有些法官和奇拜上校一起上來視察。他們到達的時候幾乎不敢進來, 地板搖搖欲塌,風雨侵襲,危險萬狀。有的人說,『這房子就像廁所。』奇拜上校看見並聽見別人這樣說之後,盡力為自己推卸責任,並說早已交代把我遷移到比較好的地方去。
第二天十一點前後,我們又應召等候宣判;菲爾夫人首先被召至被告席位,她的辯護律師發現對她的起訴書中有好些錯誤,因此當法官承認這些錯誤後,他把菲爾夫人的案件暫時擱下。
這時法官詢問他們對於我的案子有甚麼說的。我不願意有人代我辯護,卻願自己申辯。菲爾夫人雖有辯護律師,但她亦為自己說了許多話。當我站到被告席位之前,我被感動禱告上帝挫敗他們的詭計陰謀,讓祂的真理勝過一切,高舉祂的後裔。主垂聽並答允我的禱告,果然在他們攻擊我的程序中挫敗了他們;雖然他們都恨惡我,可是在對我的起訴書中他們有了許多嚴重的錯誤。
我既然不願意別人替我辯護,法官就問我有甚麼理由說他不得對我宣判。我說我並不是律師,可是我有許多話說,如果他有耐性聽我的話。他一聽見這話就笑,其他的人也發笑,於是說,『來吧, 你有甚麼好說的?』我說,『是的,可說的話很多,請耐心聆聽。』
於是我問他宣誓的事是向國王子民要求的,還是向外國子民要求的呢?他說是本本國子民要求的。我說,『那麼,請查看起訴書吧,你們把子民一字漏掉了;並沒有在起訴書中說明我是本國子民,所以不能以不宣誓之罪加在我的身上。』
於是他們去查看法典及起訴書,果然如我所說的;法官祇好承認那是一個錯誤。
我告訴他我還有別的足以制止他宣判的理由;我請他查看起訴書上所載上次巡迴庭要我宣誓的日子.他們查看了,說是正月十一目。我問『是在星期幾開庭的?』他們答稱,『在星期二。』於是我請他們去查看日曆,看看正月十一日在蘭加斯德地方有沒有開庭的事。
他們去查看了,發現十一日是星期一,但庭期是在星期二,正月十二日。
我說,『看吧,你控告我於正月十一日在蘭加斯德庭上拒絕宣誓,而法官們都發誓曾在那天要我發誓,陪審團亦發誓根據這一控告判我有罪;可是你知道那天蘭加斯德並無庭訊之事。』
為著想掩飾這件事,法官詢問那一次的庭期是否從十一日開始。庭上有人問答說,『否,庭期祇有一天,是十二日。』至此法官不得不承認這是另一個嚴重的錯誤。
有些法官對這件事非常氣忿,頓足喊說,『誰做出這種事?必是有人故意這樣做的;』於是他們當中議論紛紛。
我就說,『諸位在座法官對這份起訴書已經發過誓,豈不是在國人面前作了偽證?可是這還不算,』我說,『我還有其他理由,足以說明為甚麼不得對我宣判。』我說,『上次巡迴庭是在那一年度的三月舉行的?』法官答稱是在王曆十六年舉行的。我說,『可是起訴書上寫明是十五年。』他們查看了,果然如此。祇得承認這又是另一錯誤。
這時候他們又激動起來了,不知如何是好;因為法官已經使法庭官員起誓,證明他們在起訴書上所說的巡迴庭曾經要我宣誓。我又說,『本庭既起誓曾於王曆十五年巡迴庭上要我宣誓,與事實相差一年,豈不是一種偽誓?』
法官吩咐查閱對菲爾夫人的起訴書,看是否有同樣錯誤。他們查閱了,發現並無同樣記載。
我告訴法官我還可以提出更多的制止宣判的理由;我問他是不是應當把全部誓詞都登錄在起訴書上。他答稱,『是的,全部都須登錄。』
我說,『那麼,請比較一下起訴書和誓詞吧;你將發現起訴書漏掉了誓詞中主要的一部分,既『 …… 或由於任何從他或他轄區所獲得的權力』等語。在另一地方「繼承人」一語亦漏掉了。』
法官又承認這些都是嚴重的錯誤。
我說,『還有其他可說的。』
『否!』法官說,『已經很夠了,不必多說。』
我說,『如果你覺得很夠了,我不要求別的,祇要求在你手中的法律和公道;並不要求寬赦。』
『你必獲得公道和法律。』他說。
於是我問,『是不是我可獲自由,不受這一切罪名的指控?』
『是的,』法官說,『你不受這些罪名的指控。可是,』他忿怒地說,『我可以命令庭上的任何人宣誓,而現在我再要你宣誓。』
我告訴他昨天他已經從法官和陪審團得到了許多關於發誓和發偽誓的例證;我親眼看見法官和陪審團們都發了偽誓。
法官又問我願意不願意宣誓,我勸他對我所受的冤獄主持公道;究竟我因何罪被囚禁呢?我說他們應當立刻恢復我的自由。
『你現在是自由的,』他說,『但我要再命令你宣誓。』
於是我轉身向大眾說,『各位注意,這是一種構陷;我應當從典獄和法庭手中獲得我的自由。』
可是法官高聲喊叫說,『給他聖經;』警吏和其他法官亦喊叫,『給他聖經。』
這時候黑暗的勢力在他們當中升高,像一座山一樣,有一個書記捧著聖經在我面前,我站立不動,說,『如果那是一部聖經,請交給我。』
『是的,是的,』法官們都說,『把聖經交在他手中。』所以我手拿聖經,注視著它,說,『不錯,我很高興看出,還真是一部聖經。』
現在他又召喊陪審團回來,陪審員們也在等候召喚。當他們上次作了判語之後他們原是希望解散,但法官不讓他們解散,告訴他們還有任務需要他們在場,所以他們不可離開,應準備隨時應召。
他這樣說的時候我覺察到他的用意,如果我蒙釋放,他將重新對付我。我釘著他瞧,主帝的見證也刺擊著他,當他再望著我的時候他禁不住面紅,因為他知道我在看他。
可是他使自己的心剛硬,吩咐對我宣讀誓詞,讓陪審團注意;宣讀完畢之後,他問我是否願意宣誓。
於是我說,『你給我這一部書要我親它並指著它宣誓,但這書上說「當以嘴親子」;而子在這書上說,「甚麼誓都不可起」;使徒雅各也說同樣的話。現在我遵照書上所說的話,你卻判我坐監,為甚麼你不判這書坐監呢?為甚麼這部吩咐我不可起誓的書可以在你們當中享受自由,而你卻囚禁了我,為的是我遵行這部書所吩咐的話?』
當我向他們說這話,且舉起打開的聖經,指示他們在書中的甚麼地方基督禁止發誓時,他們再從我手中把聖經搶走;法官說,『否,但我們要關禁喬治.福克斯。』這話以後傳遍全國,成為一句諺語,說是他們『給我一部叫我不可起誓的書,要我指著它起誓;而那部聖經可以享受自由,遵行聖經話語的我卻須坐監。』
法官仍繼續勉強我發誓,我告訴他我生平未曾發過任何誓言,或立任何誓約,但我的是或非對我的拘束力比許多人的誓言更為有效;他們豈不是有了許多經驗,知道人們對誓言是何等的隨便,一會兒起這個誓,一會兒又起另一個誓;而現在法官們和法庭也都起了偽誓?我告訴他,我是一個有良心的人,如果他們也具有良心的話,他們應當知道我之拒絕起誓是遵照基督的命令。但我又說,『如果你們當中有人能叫我相信基督和祂的使徒在禁止起誓之事後,曾改變了這命令,並誓命令基督徒起誓,那麼我就願意起誓。』
法官說,『噢!全世界不能叫你相信。』
我說,『不能,全世界都處在邪惡中,怎能使我相信;可是你可以召喚你們的所謂屬靈的人來,叫他們使我相信。』
這時候警吏和法官都說,『在啟示錄中天使曾經起誓。』我回答說,『當上帝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上帝的使者都要拜祂;而基督說,什麼誓都不可起。』
『罷了,』法官說,『我不同你辯論。』
於是我向陪審團發言,告訴他們我不起誓是為了基督的緣故,因此警告他們不可違背上帝在他們良心上所作的見證,因為他們都將被帶到上帝的審判台前。我又告訴他們,『謀叛和宗教迫害之事我從心底裏反對;因為我是一個基督徒,現在要在你們當中把基督教訓表現出來。我所持守的是基督的教訓。』在典獄把我帶走之前我和法官及陪審團有了好些辯論。
當天下午我又被提到堂上,和盜賊放在一起,我帶著帽子站著,到了典獄把我的帽子摘下。這時候陪審團已經有了對我的新起訴書,控告我拒絕宣誓,於是我被召至被告席位上,法官問我有什麼話要為我自己辯護的。我要求他們宣讀起訴書,因為我不能答辯我所不知道的控告。書記於是宣讀起訴書,他讀的時候法官說,『小心讀吧,不要再有錯誤』;但他讀的方法使我難以明白內容是一些什麼。
讀畢之後法官問我對這起訴書有什麼話說。我告訴他祇聽一次這樣長的一篇文件,且距離如是之遠,無法明白各部分內容,因此不能有所表示;但若他能把副本給我,並讓我有一點考慮的時間,我就可以答辯。
他們略為踟躕,一會兒後法官問道,『你要多少時間?』我說,『延到下次庭期。』
『可是你現在服罪不服罪?』法官又問。
我說,『我是無辜的,並非頑強地故意拒絕宣誓;至於誓詞中所提各點,如天主教耶穌會派的陰謀和效忠外國等事,我是從心底裏反對的;如果我可以發誓的話,此誓必發;但我生平未嘗起誓。』
法官說,『你說得好,可是國王是宣誓過的,議會也宣誓,我也宣誓,其他法官也都宣誓,法律是由誓約保持著的。』
我說對於人的誓約之事他們已經有了許多經驗,而前天他自己親身看見法官們和陪審團曾發偽誓;還有,如果他讀『殉道經』,他就知道多少殉道者--當十次大迫害時期和波拿爾主教時期--曾拒絕起誓,所以服從基督命令拒絕起誓之事並非新奇。
他說他倒希望法律另有規定。
我說,『我們說是即是,說非即非;如果我們不守諾言的話,我們願意與發偽誓者受同樣懲罰。』我告訴他關於這一點我已經向國王提出過,國王認為是合理的。
再事爭辯之後,他們再判我入獄,等待下次庭期。奇拜上校命令典獄對我嚴密看守,『不使生物靠近於我』,因為他說我這人是不適宜於與人談話。
他們把我關在一個閣樓上;別的囚徒的炊煙冒了上來,像濃霧一般厚密,有時候竟使我看不見燭光。我是被禁閉在三重鎖閘之內的,當濃煙冒上之時,副典獄亦怕上來開最裏層的鎖閘;我幾乎給悶死了。
此外,雨下在我的床上,在冰冷的各天,好幾次我想去止住雨水下來,衣服給打濕了,全身像肥料一樣污濕。我住的地方既高,正是當風,有時候我剛把窗子關上,立刻又被風吹開了。
整個寒冷的冬季我是在這種情形下過的,一直挨到下一次庭期。這段期間我正是饑寒困頓,並受風雨侵襲,我的身體腫脹,四肢麻痺。
一六六四年三月十六日巡迴庭再行開庭。前來主持的仍然是退斯登和特涅二法官。這回退斯登坐在主審席上,所以我被帶到他的面前。
我也已經知道這一份起訴書中的錯誤;雖然在上次庭期法官特涅曾在庭上向吏員說,『務必將全部誓詞登錄於起訴書上,子民一語,以及王曆的年月日等均須註明無誤;在國人面前顯示起訴書上如是之多的錯誤真是一件可恥的事;』可是這份新的起訴書仍有許多錯誤,有些且是很嚴重的。主在運用祂的作為,擾亂了他們謀害我的詭計,叫他們盲目,那是很明顯的;前屆庭上把起訴書擬出之後曾
由法官親自檢查,並和書記共同校閱,可是仍然漏掉『子民』一語,日子也錯誤了,誓詞中的幾句重要句子也漏掉了;祇是他們仍自信地對我提出控告,以為各種準備都很妥當。
當我被召至被告席上時,陪審團即將宣誓就位,書記問我對陪審員名單有無異議。我告訴他我不認識他們任何人。他們讓陪審團宣誓後,又使三吏員宣誓,證明在上屆庭期曾經要我宣誓,一如起訴書所述的。
『來吧,』法官說,『不必偷偷摸摸。』於是問我有什麼話說;在上屆庭期是否已經宣誓。
我把過去對他們說的話告訴他;憑我記憶所能及。
於是法官說,『除了法律問題之外,其他的我不同你爭辯。』
我說,『那麼關於起訴書我有話要向陪審團說。』
但他說我不得向陪審團說話,如果有話要說就得向他說。
我問他是否祇有國王的子民纔應當宣誓,還是別國國民也應當宣誓。
他同答,『祇有本國國民應當宣誓。』
『那麼,』我說,『請查閱起訴書吧,你們把子民一字漏掉了。既然宣誓之事祇限於本國子民,而你們不以我為子民,法庭就不應該考慮這一份起訴書了。』
我的話還沒有說完,法官即喊說,『把他帶走,典獄,把他帶走。』於是他們急急地帶走了我。
典獄和其他的人都以為不久我必再被傳喚;但他們卻不曾再傳我出庭,雖然起訴書中還有許多錯誤是我所要指出的。
我離開法庭之後,法官詢問陪審團對我的控訴是否同意,他們回答都同意我為有罪,但我不曾被帶出接受宣判,也沒有聽見判詞的內容。
我以後聽說,當他們詳細審查這份起訴書時,他們纔發現錯誤。法官已使庭上吏員宣誓他們在起訴書上所述的時日曾經要我宣誓,可是那時日是不對的。所以如果法官准許我就起訴書發言的話,我將再有機會指出法庭發了偽誓。這大概就是他急急於命令把我帶走的原因。
在我被傳召之前,法官已宣判菲爾瑪加烈侵害王權罪;當我被帶走後他們似乎又以同樣罪名判我,雖然我並沒有親身聆受判詞,亦不知道這回事;這是極端違法的,因為依法他們非但必須在我面前宣判,而且必須問我有無反對宣判的理由。可是他們知道我要說的話很多,如果他們讓我說出來了,他們就無法對我判罪。
當我在蘭加斯德堡獄中之時,關於土耳其人將侵佔基督教國家領土的風聲甚盛,許多人大為恐懼。有一天我正在囚房中踱步,看見主的能力擊打土耳其人,把他驅回。我把主使我看到的異象向某些人述說,那時候大家正在為這事憂懼。約略一個月之後,消息傳來,土耳其人已遭受嚴重打擊。
另有一次,我在囚房中行走,眼睛仰望著主,看見主的天使拿著發亮的劍指向南方,整個屋子似乎都著火了。不久本國和荷蘭的戰爭爆發,瘟疫蔓延,倫敦又遭火災;主的劍確是指向著南方。
由於長期被嚴密地囚禁於如此惡劣的地方,我的身體已甚衰弱;但主的能力勝過一切,支持我經過一切患難,使我能夠為祂和祂的真道及百姓,在環境許可的情形下效勞。在蘭加斯德獄中我寫作書評,批評四部代表四個宗派信仰的書,即天主教的彌撒,安立甘會的公共禱文,長老會的教會法規,和公理會的教會信仰。這四派是使徒時代以來興起的四大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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